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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交易所防长假风险保平稳运行

  分别调整春节长假前后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和涨跌停板幅度
  
  本报讯(记者 鲍仁)2010年春节假期临近,为有效防范风险,确保期货市场平稳运行,上期所、郑商所和大商所昨日分别发出通知,对春节长假前后交易所各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进行了相应调整,并要求各会员单位切实加强风险防范工作,提醒投资者控制好市场风险。
  
  上期所发布通知称,自2010年2月11日收盘结算时起,铜、铝、锌、螺纹钢、线材、黄金、天然橡胶和燃料油等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水平,由原比例提高至11%;自2010年2月12日起,铜、铝、锌、螺纹钢、线材、黄金、天然橡胶和燃料油等期货各合约的涨跌幅度限制扩大至7%。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如果2010年2月22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恢复如下:铝、锌、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7%,涨跌幅度限制为5%;铜、螺纹钢、线材、天然橡胶和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8%,涨跌幅度限制为5%。
  
  郑商所方面,自2010年2月11日结算时起,白糖、PTA、一号棉花、菜籽油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提高至10%,早籼稻、优质强筋小麦、硬白小麦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提高至8%。自2010年2月12日起,各品种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提高至6%。如果2010年2月22日出现单边市,当日结算时白糖、PTA、一号棉花、菜籽油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至15%,早籼稻、优质强筋小麦、硬白小麦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至12%,下一交易日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提高至9%。如果2010年2月22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结算时起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正常,即白糖、PTA交易保证金标准为6%,涨跌停板幅度为4%;一号棉花交易保证金标准为5%,涨跌停板幅度为4%;菜籽油交易保证金标准为6%,涨跌停板幅度为5%;早籼稻、优质强筋小麦、硬白小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为5%,涨跌停板幅度为3%。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大商所通过对与其品种相关的CME、NYMEX和大马交易所同类或相关品种春节期间将交易四个工作日测算,决定自2010年2月11日结算时起,交易所各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至9%,涨跌停板扩大至7%。2月22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交易日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和玉米各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5%,涨跌停板恢复至4%。棕榈油、聚乙烯和聚氯乙烯各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7%,涨跌停板恢复至5%。有关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其他各项规定仍按《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在运用常规措施调整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同时,上期所还发布了《关于调整2010年2月份相关合约最后交易日及交割日》的通知,将2010年2月份相关合约的最后交易日调整为2010年2月9日,交割期调整为2月10日、11日、12日、22日和23日5个交割日,较好地解决了2010年2月份相关合约最后交易日将被春节长假覆盖所带来的风险问题。此外,上期所还强化风险警示,在风险教育方面作了大量工作,从去年年初和9月份举办风险警示系列研讨会到2月6日在全国26个城市举行的“2010年春节长假风险警示视频会议”,对于帮助会员单位更好地开展投资者教育,从源头上控制风险,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来源:中国期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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